联系我们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山社区东堤路合和商业大厦(德景一号)十七楼1701 单元
传 真:0757-28997100
监督投诉:0757-28997056 伍小姐
中心业务联系:0757-28997012 陈先生
0757-28997054 黄先生
Copyright (c) 2018 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 版权所有 | 粤ICP备05093488号 | 公安备案号:44060602001359 |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顺德 后台管理
佛山市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佛山市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佛山市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概况
一、佛山市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主要职能
(一)协助主要政策部门对城市更新政策的实施提供综合评价及开展相关政策的研究;
(二)协助研究制定全区城市更新综合发展计划;
(三)协助主要政策部门编制、监督落实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
(四)协助开展全区城市更新项目报批及协调工作;
(五)协助监督全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
(六)开展全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可行性评估、开发策划、咨询等工作。
二、佛山市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机构设置
中心按照企业化经营模式,充分与市场接轨,奉行市场化、灵活化的用人制度和组织建设。目前中心下设6大职能部门:行政部、发展研究部、业务一部、业务二部、业务三部、监察审计部(独立于中心理事会)。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佛山市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868.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8.33万元;支出预算868.33 万元,比2016年支出852.64万元增加15.69万元。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868.33 万元,比2016年879.46减少11.13万元,下降1.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1.47万元,占比95.75%,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849.46万元减少17.99万元;其他收入36.86万元,占比4.25%,比2016年收入30万元增加6.86万元。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佛山市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868.33万元,比2016年增长1.84%。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城乡社区支出826.99万元,比2016年支出817.3万元增加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535.35万元,项目支出为291.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34万元,比2016年支出35.34万元增加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41.34万元。
(一)资金支出预算情况
1.支出预算规模变化情况。佛山市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2017年资金支出预算86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57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6.69万元,项目支出安排29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4.78万元、其他预算36.86万元。
2.支出预算结构及具体安排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中,资金支出预算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占95.23%;住房保障支出占4.77% 。
(二)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合计576.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3.85万元,占78.69%;商品和服务支出81.49万元,占14.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34万元,占7.17%。
(三)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占100%。
(四)2017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基本支出安排的公用经费。佛山市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2017年安排机关运行预算支出合计576.6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53.8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20.7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3.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49万元,其中:办公费25.61万元,水费0.57万元,电费11.6万元,邮电费2.3万元,差旅费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培训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3.75万元,福利费1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3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1.34万元。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佛山市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2017年暂没有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备注:
1、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实行全区统筹 ,不纳入单位年初预算安排,如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需按一事一议的方式专题报区政府办理审批核定手续,获批后再安排相应的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对外开展合作和交流、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及接受工作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7年,佛山市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3万元,比2016年预算下降了67.39%,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没有发生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0%,公务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下降100%。“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接待用餐、工作用餐次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中心没有公务用车,因此取消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备注:中心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工作动态